为更好地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方便、快捷有效的诊疗服务,特为转诊患者开通绿色通道。
一、转诊指征
1.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;
2.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、自杀行为的患者;
3.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;
4.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;
5.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,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;
6.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;
7.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;
8.乡村(社区)“关锁”的精神病患者。
二、转诊前准备
1.签订知情同意书;
2.有暴力、攻击、冲动、伤人、自伤,有肇事肇祸倾向时,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。不合作的患者,争取家属的支持,必要时与乡镇(街道)残联、社区相关机构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,协助转诊;
3.填写(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转诊通知单)(专科医院→
基层(社区)转介信息卡)。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—双向转诊上报;
4.与基层精神卫生科联系0877-6135478,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医院相关科室联系(转诊联系表附后)。
三、就诊医疗服务
1.导医引导就医;
2.门诊开设的绿色通道窗口办理相关业务;
3.为就诊患者提供饮水、座椅等相关设施;
4.给行动不便的患者提供轮椅转送,对办理了住院证的患者由医务人员陪同转送至病房并做好交接工作。
四、医院医疗服务
1.由门诊部导诊人员引导至入住科室,并跟科室护士长做好交接工作;
2.由入住科室护士长安排人员引导办理入住手续;
3.入住科室后,各科室主任、护士长为第一责任人,做好医疗服务工作;
4.各科护士长根据病情需要给予优先安排床位;
5.对病情紧急又暂不方便交费时,根据医院开通绿色通道相关规定开通绿色通道处理,后补交费用;
6.病愈出院时,由护士长安排医护人员协助办理出院结算手续;
7. 对行动不便的住院患者提供预约结账服务。


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基层精神卫生科
2018年1月5日